項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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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閱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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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報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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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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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參與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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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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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資金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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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辦理交割
- 項目詳情
標的名稱 |
廣州市荔灣區站前路88號湛江大廈首層自編號A-1場地 |
掛牌價格(萬元) |
租金(底價):270元/平方米·月,物業管理費:16 元/平方米·月。 |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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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位于廣州市站前路88號湛江大廈首層,建筑面積為68㎡。出租標的經營用途為酒店配套超市,不得經營餐飲、物流(含物流辦公)及服裝類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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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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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屬人 |
湛江市人民政府駐廣州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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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形式 |
整體出租,不得分拆分租給第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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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3個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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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 |
協議出租方式確定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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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 |
綜合評審方式確定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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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有效存續的法人或自然人(含個體工商戶),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承租。 2.承租方應當具備的條件說明:根據湛江大廈整體經營定位制定上述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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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履行的義務 |
1. 意向承租方在參與本項目前已充分了解出租標的的現狀,完全理解并接受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本出租標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內容和招租項目要求。 2. 意向承租方須提供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證明并承諾無不良記錄。 3.承租方須為實際使用者,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場地全部或部分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不得改變場地的出租用途;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出租標的,承租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出租標的不得用作經營餐飲、物流(含物流辦公)及服裝類業務。 5.合同期滿或合同因故解除,承租方應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出租標的交還出租方。依附于出租標的的裝修裝飾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責任和索取任何補償。 6.承租方對租賃場地進行裝修應符合相關規定,不得改動其整體框架結構。為確保承租方對租賃場地的裝修投入,意向承租方須在確認承租資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投標時所承諾的裝修投入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5萬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賬戶。裝修投入資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管,專款用于租賃場地的裝修及配置相關設施。 7.承租資格確定日:掛牌期滿,如征集到1名合格意向承租方,采取協議租賃方式,承租資格確定日為南方產權中心出具《受理通知書》之日;如征集到2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采取綜合評審方式遴選承租方,承租資格確定日為出具《評審報告》之日。 8.出租標的場地內區域消防系統(報建、安裝、維護)和監控系統由承租方負責,信號源接入出租方消防中心統籌監督管理;每層配電房內的管道井、消防栓箱由出租方封閉管理;大堂、電梯、外立面的廣告宣傳由出租方統一安排位置,有償使用;場地移交后,原場地內所有可移動物品由承租方自行處置。 9.出租方授權“湛江市人民政府駐廣州辦事處事務保障中心”對該租賃項目進行物業管理并提供相關服務,承租方須與之簽訂《湛江大廈物業綜合管理合同》并接受管理。 10.出租方應向南方產權中心支付的出租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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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批露事項 |
1. 租金(底價):270 元/平方米·月,物業管理費:16 元/平方米·月(注:管理費中提供空調冷凍水按全年平均收費)。 2.出租標的免租裝修期為30天,裝修期間的綜合管理費為8元/㎡.月。 3.出租方在供冷季每日將向出租場地(倉庫、廚房除外)提供累計10小時冷凍水,超時需加收空調費,收費按全年平均; 4.出租場地面積按房產登記方法現場核計為準。相鄰以房產圖紙軸線為分界。 5.租賃雙方自簽訂《廣州市房屋場地租賃合同》、《湛江大廈物業綜合管理合同》之日起,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由南方產權中心在扣除出租服務費后向出租方指定賬戶劃轉房屋場地租賃履約保證金、綜合管理合同履約金、首月場地租金、首月綜合管理費,交易保證金在扣除上述費用后若有結余,則由南方產權中心向承租方原路無息退還,若不足支付上述費用則由承租方補足。 6.本項目具體租賃事宜詳見《廣州市房屋場地租賃合同》和《湛江大廈物業綜合管理合同》。 7.如意向承租方在承租資格確定后,放棄承租、未按時劃轉所承諾的裝修投入資金、未按時簽訂《廣州市房屋場地租賃合同》、《湛江大廈物業綜合管理合同》,出租方有權取消其承租資格,并沒收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8.(1)評審委員會組成:評審委員會由7人組成,其中出租方代表2人;其余5人由評審專家組成,評審專家從相關專家庫抽取;(2)評審基本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及地點,評審人受理接收合格意向承租方提交的參加評審文件;在規定的評審時間、地點組織評審委員會進行封閉式評審;(3)評分標準:采用百分制綜合評審分法,其中:租金報價占50分、裝修投入資金占20分、經營資質占10分、征信情況占10分、經營方案占5分、裝修設計方案占5分;(4)評審結果:評審委員會按照評審文件規定的評審辦法,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預承租方。評審的具體程序與相關細則詳見評審文件。 特別提示:出租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承租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承租方了解標的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承租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擬出租標的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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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出租相關其他條件 |
承租須知: 1.意向承租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過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辦理完畢承租申請手續(含提交《資產承租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項目交易保證金、相關交易系統資產承租資料錄入等工作流程),接收資產承租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
2.意向承租方須在信息公告期內向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12萬元。意向承租方若違反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的,交易保證金予以沒收;意向承租方未能成為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在承租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路返還。意向承租方成為最終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處置(用于支付交易服務費、出租方的房屋場地租賃履約保證金、綜合管理合同履約保證金、首月租金、首月管理費)。意向承租方在簽署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向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承租方須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將交易保證金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以到賬為準),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名稱+資金用途”。本項目交易保證金及租金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 開 戶 行: 興業銀行廣州康王路支行 3.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補充資料。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承租方報名參加交易的,出租方將直接與其簽訂《廣州市房屋場地租賃合同》、《湛江大廈物業綜合管理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綜合評審方式組織交易。經組織公開交易確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簽訂《廣州市房屋場地租賃合同》、《湛江大廈物業綜合管理合同》。
4.承租方須在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定或約定向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交易費用。承租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名稱+資金用途”。本項目有關交易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 5.本公告所稱意向承租方是指對本次出租標的有承租意向并向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承租申請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經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核,符合承租條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書的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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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 |
保證事項 |
本項目保證金的保證事項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須知內容及參照《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保證金操作細則》、《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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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法 |
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須知內容及參照《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保證金操作細則》、《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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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李冠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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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020-22360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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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廣州市天河北路時代廣場中座七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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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聲明及風險提示 |
1. 以上信息來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資料,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負責。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對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諾和擔保,不承擔法律責任。 2. 意向承租方應自行對項目信息進行調查核實,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曉交易風險和交易費用的情況下,自行決定是否參加交易,并獨立承擔風險。本次出租標的若涉及劃撥用地使用權的,由交易雙方按照相關規定自行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交易雙方自行承擔。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競價組織、保證金處置、資金結算等交易程序嚴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須知內容和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執行,請注意閱讀和了解。 |